我發現,我是個任性的人。原因如下:

 

1.         喜歡就是很喜歡,不喜歡就是不喜歡,對於喜歡的人熱情,不喜歡的人理也不想理,態度有天壤之別。

2.         常常很堅持一定要做好某些事,尤其不是自己的事。

3.         對於不公平的事,很按捺不住,一定要說。

4.         看不得朋友受委屈,無論多晚都要好好安慰她們,甚至要幫她們出頭。

5.         以上還不夠任性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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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wanrone07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